北化中国工业碳中和研究院简介


    为了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中国深度参与全球治理和实现碳中和与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撑,为中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提供解决方案,北京化工大学拟发挥特色学科优势,集中优势资源,联合政府相关机构、行业协会、高校、科研机构、重点能源化工企业等共同成立北化中国工业碳中和研究院(英文全称:
BUCT Institute for Carbon-neutrality of Chinese Industries,缩写BICCI),致力于推动我国相关行业、地区(园区)和企业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助力北京化工大学特色交叉学科迅速发展。

研究院作为北京化工大学实体单位,不设行政级别,是集科学研究、高端智库、学术交流、传播中国智慧于一体的低碳技术与碳资源管理国际化平台。

研究院在功能定位上,科研基地:开展能源化工等过程工业碳中和的技术攻关和政策研究,承担高水平国际、国家级科研项目,形成具有高水平与影响力的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成果;行业智库:向政府提交有价值的政策建议报告;为行业、地方和企业绿色转型、实现碳中和提供解决方案;开展碳中和目标的进展评估,撰写并发布年度报告;交流平台:创办以“中国碳中和论坛”为旗舰项目的业界交流平台,集成专家观点,形成政策建议;传播渠道:向国际、国内推介我国能源化工等相关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的实践,传播中国绿色低碳发展声音,提升我国在碳减排、碳中和领域的国际话语权。

研究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北京化工大学联合政府相关机构、行业协会、高校、科研机构、重点能源化工企业等成立研究院理事会。理事会定期召开全体会议,负责制定研究院章程、发展规划与战略,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以及研究院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的理事由研究院的发起单位和支持单位组成。根据研究院工作需要,设立理事长和常务副理事长各一名;设立副理事长和常务理事若干名。首届理事会理事长由北京化工大学主要校领导担任,根据工作需要和合作单位意愿,未来理事长可以采取合作单位负责人轮值担任。常务副理事长由北京化工大学分管校领导担任。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任期均为三年,可连选连任。

研究院设院长一名,聘请校内外知名专家担任;设立常务副院长一名,协助院长负责研究院日常运行与管理,协调理事单位及社会各界资源,落实理事会制定的研究院中长期发展规划与目标;研究院也可根据研究工作需要设立副院长若干名,负责研究院相关领域工作。

研究院下设秘书处,负责研究院日常运行、财务管理和平台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根据研究院的研究方向,设立若干研究中心,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担任中心主任,以多种模式组建研究团队,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设立交流中心,负责论坛和学术会议筹办、研究成果发布、公益课程讲座和国内外合作等方面工作;设立传播中心,负责研究院新媒体维护、宣传推介活动组织和学术期刊管理。

研究院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成立学术委员会和顾问委员会,咨询、审议研究院发展规划与战略,确立研究方向,评价研究成果等。